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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度都很固执,固执地写文章,固执地与朋友争论,固执地希望Allen能永远留在76人,有时甚至还会很变态地希望Allen像尤因那样含恨离去,因为我天生喜欢悲情和悲剧,这样子我可以毫无怨言地为Allen伤心一辈子。 如今杰克逊走了,奥尼尔走了。现在的湖人是科比一人的球队。他终于可以追寻乔丹的脚步独自带领一支球队创造奇迹,就像当年的Allen一样。科比他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和精力,而且他的身体更为强壮,不会像Allen那样满身伤痕地站在球场上把口中的鲜血往下咽。更为重要的是,科比没有压力,他已经有了总冠军的戒指,纵然他无法达到乔丹的高度,作为一个职业球员也不应有憾了。 想到这里,我为Allen心痛,他已经29岁了,也许真的有点累了,他能够用来证明自己的时间也不再多[打这几个字的时候,我已经做好了引起公愤的心理准备,其实这是一个我们一直都不愿承认的事实]。以前写过一篇文章叫《也许我错了》,等我深刻明白这个事实的时候,我想我过去一定错了。或许,Allen应该找一个更有希望夺冠的球队去赢得他拼搏了一生的总冠军戒指。一枚足矣。 艾弗森真的该换个地方了。 这时想到“忠”与“英雄”两个概念。 我一直以为“忠”的意思是要忠贞于球队,忠于球队是没有错,错就在这个“贞”字。而这个纹身的本意是“忠于家人,朋友,队友和球队[大概如此]”,现在想来,这个涵义竟可以巧妙地理解为——即使效力过十支球队,只要能忠于每个球队,就配得上这个伟大的汉字!Allen对76人够忠了,他把青春献给了76人,他曾经凭着一己之力把76人由一个烂队变成了东部豪强,他尽了责任,76人也该放手了。 张艺谋的《英雄》是部烂片。只是片中残剑对无名写下的“天下”二字有些耐人寻味。NBA不是一个人的天下,而是许多人的江湖。江湖上不乏英雄人物,各领风骚数百年。伯德在波士顿13年——从新秀直到退役,他是一位英雄;贾巴尔曾在73-74赛季率领雄鹿打进了总决赛,大战7场后落败,之后他去了洛衫矶,接下来湖人拿了5座总冠军奖杯,难道因为“天勾”的转会就否认他是一位英雄?其实对于Allen来讲,他早在4年前就已经是英雄了,无论他今后选择留守76人还是另选球队,都不影响到他作为英雄的事实。 我很不愿意每次评论Allen都提到2000-2001那个赛季,我始终相信他能有另一个辉煌。可是Allen还在76人,我就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谈及那个颠峰时期。上帝是不是早已把另一个辉煌安排在了另一个地方? 《明尼阿波利斯星坛报》早就建议森林狼下个赛季换来艾弗森,而狼队的管理层在转会上向来不吝金钱;另一方面,据说托马斯早在今年暑假的纽约复兴计划书中写下:拿下拉希德·华莱士和艾弗森。 一个球员,老了的时候,就得屈从与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命运,这就是NBA的江湖。这句话对于Allen来讲,是说的太早了,只是,趁Allen还掌握着主动权,离开吧,离开不是背叛,没有人会责怪他。 这样的话Allen就不会在多年之后百般无奈地离去,像《那些花儿》中那样沧桑地唱到的一样—— Where have all the flowers gone?
Where have flowers gone?
Where have all the young girls gone?
Where have all they gone?
Where have all the young men gone?
Where the soldiers gone?
Where have all the graveyards gone?
Where have all they g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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